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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钢结构材料
(1) 贵州钢结构工程检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1.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应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出厂检验报告等。
2.钢材、钢铸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并附有商检证。
2.1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a.国外进口钢材;
b.钢材混批;
c.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d.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e.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f.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焊接材料
3.1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核查办法
1.按照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和原材料配料汇总表,核查原材料与产品出厂合格证(商检证)及试验报告中的原材料品种、规格是否一致,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核查原材料或成品试验(复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3.核查合格证、试验(复验)报告中的工程名称是否与实际工程一致,各项技术数据是否符合标准规定,试验方法及计算结论是否正确,试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先试验后使用,先验收后隐蔽的原则。
4.核查原材料或成品代换使用是否有计算书及设计签证,计算结果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3) 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进场原材料或成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2.进场原材料或成品的品种、规格和设计文件不一致,又无代换设计签证。
3.进场原材料或成品的抽检数量不足,或性能试验项目不齐全,或某一性能指标不合格且未按规定进行复验,又未经鉴定处理。
4.进口钢材技术指标经试验不符合国产相应级别的钢材技术标准,又未作技术鉴定。
钢结构涂装工程
(1)贵州钢结构工程检测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1.防腐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2.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件。
(2) 核查办法
1.核查设计文件、试验报告,核查防腐涂料的涂层干漆膜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检查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3)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防腐涂料、防火涂料的涂层干漆膜厚度不符合要求。
2.检查数量不符合要求。